2018年1月8日 星期一

撞員工車不賠? 老闆毀打卡紀錄稱「沒雇用」 台中一名陳先生前年11月到廣告招牌公司工作,當月底自己的轎車遭老闆小貨車追撞,原本說好要負擔維修費用,沒想到當晚卻收到老闆簡訊,要他明天不用來上班,莫名遭解雇,更誇張的是隔天去公司,打卡紀錄全被銷毀,薪資.維修費通通拿不到,之後到勞工局調解,老闆竟然不承認有雇用他,實在無法接受,奔波一年多,法院判雇主要給付陳先生兩萬一千元,同時開罰11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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